公室,外面是开放式办公。如今办公室里静悄悄,一个人也没有,冠军冲过去,抓起桌面上的电话,就拨打了陈天云的手机。
而陈天云等人,去了粉粉的酒吧,这家酒吧是清水吧,有歌手在这里驻场,听歌喝酒,扔扔飞镖,聊天谈笑,便再无其他。
粉粉跟林乐风打过招呼后便去忙了。
胡喜喜看着粉粉的背影问林乐风:“他是不是那个酒店大亨叶柱权的儿子?”
林乐风笑道:“没错,就是他。”
胡喜喜赞赏道:“不错,是个上进的好男儿。”
林乐风想起以前他们五个,每日只懂得买酒寻欢,打架闹事,从没有真真正正地过一天安分日子。年少轻狂,谁都经历过,如今笑看从前,只觉得幼稚可笑。
林书宇很少来这种地方,所幸,这家酒吧在他接受的范围之内,因为清水吧,本就没有什么纷繁乱杂的破事,虽然吵,但是在吵闹中,却能感受到一份乱世清静。
台上,有人在唱着歌,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文歌,叫《yesterday once more》,翻译过来叫昨日重现,这首歌七十年代的时候很流行,只是没想到,现在还有人在唱这样老的歌。
舒勤低下头喝啤酒,眼里有热浪冲击。她清晰记得,当年,她很沉迷这首歌,买了磁带回家听还不够,还缠着林书宇学唱,然后唱给她听。
而那时候,她们还在热恋中,林书宇那时候虽然很有原则,但是却十分情愿为她做事,他练了很多晚上,终于,在她生日的时候对她唱出这首歌。那时候的她,只是迷恋这首歌的旋律,如今,时隔多年,再听这首歌,她发现,原来她一直都错看了这首歌,原来,旋律并非是它最好的表现,它真正让人沉醉,是这首歌的歌词。
这一首记载着年轻的歌曲,带给林书宇的冲击也是同样的,他不会掩饰自己的表情,所以,当这首歌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失神。
他愣愣地看着舒勤姣好的侧脸,脑子里乱糟糟的,想的竟然是那一段段被深藏心底的往事。
柳则柔不知道个中的原因,只是见林书宇有些失神地瞧着舒勤,她很难受,这种感觉就像是你拥有一只名表,你很喜欢这只手表,但是,外面也很多人觊觎这只手表,所以她要时刻提防,提防忽不会有人抢走她心爱的手表。
当然,人和手表是不一样的。人心思变,她很清楚,手表看紧点,它总不会自己跑了去,但是人的心是最难掌握的,你即便每日每时每分紧紧盯着,他要变心,一样会变。
她推了林书宇一把,林书宇回过神来,有些痴罔地看了柳则柔一眼。造物弄人,世事诡变多端,那个,他生命里曾经最重要的女子,清冷地坐在一旁,从今往后,跟他再无关系。而如今站在他身边的女子,是他的妻子,与他相伴一生的人。他忽然有些想笑的冲动,他还真的笑了出来,伸手端过一杯啤酒,仰头喝尽,笑容在他嘴边慢慢变成一缕无奈。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