吧,要是让她这么继续乱翻下去,我非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不可。
“你看那是我写的吗?亏你还是个知识分子,知识分子要都像你这样,我干脆拿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。”
“谁让你摆了那么大几个字在那上面,文人要都像你这样,我就用根头发上吊吊死算了。”
“那你咋不去死啊?”
“去死就死,做鬼缠死你。”
“你们两个打情骂俏,当我不存在透明的啊?”
好像是啊,话一说得兴起,就忘形了,真把她给透明了。赶忙住口。有外人在,绝对不能太过自由,话更是不能太多,话多招人厌。我还想要保持最后一点儿矜持,不能图一时口舌之快,毁了我这么多年辛苦建立起来的美好纯洁的公众形象。尽管她认识我才一个月多。
李冰还想要说,拜托大姐,维护一下我的形象好不好?你虽然不能建构它,可你也不能亲手毁了它啊。我还得靠它出去勾引小妹妹呢。
“我们又没有打情骂俏,你想,可以出去找个人啊。”
这话我听着怎么有点怪怪的,看曾宜坐那儿涨红了脸,被呛得半天没动静。这话确实怪了点,有些枪走火的意味。
“好了李冰,我送你回家吧,天就快黑了。”也不管她同不同意,硬是把她拉了出来。你说你这丫头,说话没头没脑起来怎么比我都还要厉害呢。
临走回头对曾宜说:“晚上别出去乱走啊,一会儿我就回来。”
绝对不是担心,人要是在我家里给丢了,警察会找我的麻烦。虽然我自诩顶天立地光明磊落,难免他们不打我闷棍,有冤都没处伸去。
我几乎是采用了将近暴力的手段,车门卡住了,死活将她塞进了出租车。一出门,她非要我陪她去逛街。
上次自己去买衣服,现在想来余寒犹厉还后怕呢。何况像我这种年轻无为的无为青年,既不懂情调也不懂浪漫,我才不去逛什么街,打死都不去。
好一阵软磨硬泡,终于让她自己同意走了。看得等在车上的司机惊奇不已,连连高呼:“你们这是要坐车,还是要打架啊?”
“谁要打架!”两人一声,这叫一致对外。这一声差点没将那司机从车窗里震出来,看那样子,半天心情都没法平静下来,估计晚上是要做恶梦了。
你见过一个标准的美女,长得比水还温柔,却跟一个男人站在大街上吵吵闹闹半天,最后还对着旁边无辜的人一声狮子吼?不做恶梦那才真怪了。
晚上的街上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气氛感觉都要比白天来得好,灯光有些朦胧,夜色远远近近的迷离。突然想起,晚上应该多出来走走,感受一下这万家灯火的迷漫。万家灯火,莫名的,有几分温暖。